各單位,、各部門:
依據(jù)教育部關于印發(fā)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教科信[2024]4號)文件精神,為確保我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有序開展,,現(xiàn)將全校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認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,、認定對象
我校龍子湖校區(qū)從事教學、科研等實驗,、實訓活動的場所及其所屬設施,,以房間為管理單元。
各附屬醫(yī)院可參照執(zhí)行,。
二,、認定內(nèi)容
各實驗室依據(jù)《高校實驗室安全分級表》(附件1)及《高校實驗室安全風險評價表》(附件2)對所轄實驗室類型及安全級別進行判定;二級院部審核確定所轄實驗室類別和風險等級,,并建立臺賬,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院部,、各部門切實承擔起實驗室分級分類認定工作的主體責任,,確保工作全覆蓋,不遺漏任何一間從事教學,、科研等實驗,、實訓活動的場所及其所屬設施;
(二)實驗室分級應遵循《高校實驗室安全分級表》中的劃分標準,,對于無明確參考情況的,,應按照《高校實驗室安全風險評價表》進行綜合評價,確定等級,。同一間實驗室涉及危險源種類較多的,,可依據(jù)等級最高的危險源來判定其類別。
(三)各實驗室于4月22日前完成實驗室類別和風險等級的初步判定,。
(四)各院部,、各部門須在5月13日前完成審核確認,并將《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臺賬》(附件4)紙質(zhì)版經(jīng)院部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實驗室管理辦公室(俊學樓A108),,同時將電子版發(fā)送郵箱:[email protected],。
四、聯(lián)系方式
國有資產(chǎn)管理處實驗室管理科 谷康 0371-65680206
國有資產(chǎn)管理處,、實驗室管理辦公室
2024年4月15日